怎样区分网络上鱼目混杂的胶带是否是食品级呢?这是一个困扰很多在食品包装方面有需求的客户的问题。所以今天提供给客户们一个简单的去伪存真的办法。
一、首先是否能提供食品级相关的第三方权威机构所做的检验检测报告,比如日本卫生安全协会、美国FDA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目前中国国内也已经有相关包装制品的食品接触有害物质迁移限量标准了,就是GB4806.7;虽然该标准目前只能征对均一材质进行测试,再加上RHOS2.0重金属、卤素、邻苯等同等达标的前提下,用于食品包装问题不大。往后更加完善的GB9865-2016食品添加剂中对包材中的胶粘剂、油墨等可能迁移的物质做出了具体限值要求,对中国以后食品安全将起到重大的帮助。
二、通过确认TDS产品成分表中胶水的性质,若胶水性质为溶剂型胶粘剂则必定不符合食品级要求,目前仅有水性压敏胶、硅胶压敏胶、热熔压敏胶、天然橡胶等少数几种胶粘剂涂布生产的胶带符合食品级;因为溶剂型压敏胶需要添加苯类或醚类等有机性溶剂作稀释剂,因此绝对不能用于直接接触食品,将会造成有害溶剂物质迁移,损害健康。其次就是做胶带的基材也十分重要,以PETF特氟龙类最优,玻璃纸(赛璐玢薄膜)性价比为最佳,其次石化类的PP聚丙烯类,PET聚脂类,PE聚乙烯类薄膜都满足食品包装的标准,但是要注意使用温度,比如PE聚乙烯薄膜基材胶带在高于70℃的温度下就会分解,损害健康,因此不宜用于后期会在微波炉、烤箱、蒸箱中加热的食物包装。如果有印刷类的食品包装胶带,也要留意油墨是无溶剂油墨或者溶剂型油墨了,溶剂型油墨也是禁止与食品直接接触的。
三、收到产品后,通过鼻嗅的办法识别,凡是有较大刺鼻性溶剂气味的,可判定为溶剂型胶带,不符合食品级。部分天然橡胶类胶带制品,没有做净味处理,可能会有较大的乳胶味,会干扰食品的正常气味,尽量不要用在食品包装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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