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出台文件加强食品安全工作
农药残留、中央厨房卫生等热点话题均被提及,6月15日实施
本报6月12日讯(通讯员 李永臣 记者 侯文强) 烟台市政府日前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下简称《意见》),将农药残留、中央厨房卫生等热点问题划分了监管部门,并决定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落实责任追究制。该政策将于6月15日正式实施。
《意见》详细规定了农业、林业、畜牧、商务、海洋与渔业、质监、卫生等十多个部门的监管职责,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社会监督责任。
对于社会关注的农药残留问题,《意见》作出了规定:种植环节使用禁(限)用农药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将由农业部门负责监管。农业部门还要负责种植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风险评估和信息发布,依法查处农药生产经营和使用中的违法行为等。另外根据规定,中央厨房和甜品站及属于同类情况的食品,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监管。
如果出了食品安全问题该怎么办?烟台市决定按照责权一致的原则,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管责任制。《意见》规定,政府正计划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全市目标管理考核,制定和完善责任追究实施细则,明确责任追究的主体、程序、情形和处理办法,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工作推诿扯皮、失职渎职、酿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套袋苹果"问题成为市民关注的热点,烟台市政府在12日下午及时回应了社会关切。这种情况在《意见》中也有规定:各级政府要修订完善各级和各监管部门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预案,严格落实应急处置、事故调查、信息发布等制度规程,对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及时开展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最大限度减少危害和影响。
为了保障市民安全,烟台市还计划建立八大体系建设,包括监管、诚信、追溯、检测、风险监测、社会监督、食品安全标准化体系。该《意见》在6月9日由烟台市人民政府印发,将在6月15日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