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的粮食安全体系是在备受争议的共同农业政策框架下构建的,其主要特点是对内通过巨额补贴维持价格稳定,对外则实行农产品贸易保护。通过这内外“两手”维护各成员国农业及农产品市场,进而保证欧盟的粮食安全。
欧盟共同农业政策发端于上世纪60年代,而当时的欧共体成员国大部分都是农产品净进口国。正是出于确保粮食安全的需要,各成员国选择实施共同农业政策,其主要目标就是通过技术进步和提高农业生产率以保障农产品供给,增加农民收入和稳定农产品市场。
为此,共同农业政策采取了两方面的措施,一是实施统一的价格支持政策和财政预算,由各成员国摊款用于价格支持和农业补贴;二是通过实行差价关税和出口补贴政策保护内部市场。
正是从这内外两方面着手,欧盟保证了内部市场上的粮食供给和价格稳定,极大地促进了农业发展,欧盟粮食供求关系也由长期的供应短缺转变为生产过剩。
为了顺应生产过剩这一变化,欧盟的共同农业政策自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进行调整,其总体思路是降低价格支持水平,通过休耕等措施限制粮食产量。同时,为保证农民收入不因农业改革而降低,欧盟对农民实行直接收入补贴。数据显示,农业补贴一直是欧盟“最烧钱”的一项预算支出。在2006年欧盟1066亿欧元的总预算中,共同农业政策支出高达498亿欧元,而其中农业补贴占了很大比例。
巨额农业补贴虽然对保证欧盟粮食安全有利,但也给欧盟带来了沉重的财政负担,同时欧盟的贸易保护主义做法也招致了外部的广泛批评,并成为导致世界贸易组织多哈回合谈判陷入僵局的主要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