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象:促销不提保质期
这种情况在超市普遍存在。并且,在销商品的“降价原因”一项,几家超市不约而同标上“促销”二字,都只字不提“保质期”。
建议:建立“临界食品”专柜
据了解,对“临界食品”的最后处理,各个超市的做法相似——卖不出去就扔掉。个别超市会以低价卖给内部员工或给夜里值班的人。这也是超市绞尽脑汁促销“临界食品”的原因:减少扔货,降低成本。
“与其费尽心思‘诱导’我们买这些快过期的食品,不如光明磊落设专柜,打折销售。”顾客郑女士建议。据了解,这种设立“临界食品”专柜的做法,在国外一些城市的大超市就很普遍。
专家:“临界食品”无“法”约束
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任邱宝昌律师表示,商家销售、促销的商品,只要是在保质期内的,都不构成违规。此外,只有在食品包装上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字体不清晰时,才构成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侵犯。
“如果能明确提醒临近过期,当然更好。”邱宝昌说,“这会显得更人性化。但如何提醒、告知,需要有关部门制订规章,在食品销售、经营方面进一步细化管理。”
据介绍,临近过期食品的管理问题目前在国内法律上仍属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