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以为,不是央视“死瞌”,而是因为“广东制造”实在有“料”可曝。广东乘改革开放政策之先机,经济繁荣,假冒伪劣产品也相应地“昌盛”,但相应的经济政策和监督管理措施滞后,甚至某些地方政府为了完成财政任务和所谓的政绩,对于辖内生产伪劣产品的企业实行地方保护政策,如工商检查只是走过场,对于上级的突击检查则预先向不法商家发出通知,甘当“内奸”,这已经是一条流行的潜规则。不久之前对于央视曝光“汞含量超标祛斑霜”,广州药监局就明确表示半年前“已经着手对涉案企业进行立案调查”,只是一直“处于取证阶段”。这次致癌童装事件同样走不出这个“怪圈”:今年儿童节前夕,广东省工商局对广州、深圳等六个城市的童装进行抽检,91个批次的童装就有51个批次不合格,其中涉及安全性指标不合格的童装达42个批次,特别是有9个批次的童装被检出了可能致癌的有毒芳香胺,占抽检服装近10%。当时为什么不“杀无赦”?是因为地方政府与生产企业之间有不可言传的关系吗?——对于这种很有“内容”的新闻现象,任何媒体,包括央视,哪有不层层剥茧地追踪下去之理,除非是不知,或是迫于某种压力。
致癌童装流进市场,最大根源还是监管不力。就服装的安全性问题,我国于2003年颁布了《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禁止生产、销售、进口含有可分解芳香胺染料的纺织产品。也就是说,生产商一直是有法可依的。假如生产商说不知道这个标准只能说明其法制观念淡薄,那么,我们的监督管理部门不知道吗?既然知道,为什么允许致癌童装流进市场?显然,“监督不力、市场监管制度缺失”等习惯性的解释已显得苍白无力,更不能穷尽个中原因。而笔者最想问的是:为什么总是“监管不力”?为什么对“监管不力”从来就没有相应的监督机制和惩罚条例?
对监督缺乏有效的监督,经济市场谈法治也属枉然,更多的“黑幕”必将源源不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