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源头监管,保证安全卫生质量,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今日专门推出多项措施,促进烤鳗出口,向国际市场提供更多优质、安全的鳗鱼产品。
在世界鳗鱼产品主要进口国——日本正式实施“肯定列表制度”,并对中国出口鳗鱼产品实施孔雀石绿和呋喃类禁药“命令检查”之时,福建检验检疫局副局长吴绍炳今日宣布,在保证安全卫生质量前提下,推动和促进烤鳗扩大出口,合力打造“福建鳗鱼”良好品牌。
吴绍炳称,鉴于当前出口烤鳗药残实际情况,检验检疫部门首先将进一步加强检测把关,避免不合格原料投入加工和出口,做好出口鳗鱼养殖过程中渔药使用的监督控制工作。其二,加强养鳗场和烤鳗企业对日报备工作力度,扩大合格原料来源。其三,强化检测能力,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缩短检测周期,加快检验通关速度。福建国检局还将进一步帮助企业实验室提高自检自控能力,充分发挥企业实验室作用。
吴绍炳说,福建检验检疫部门还将积极支持企业推行出口鳗鱼生产、加工全过程安全卫生控制体系新模式,支持长乐市建立“国家级出口鳗鱼质量安全控制及良好养殖规范GAP示范区”,标准化、体系化地导入发达国家积极推行的“良好农业规范(GAP)”。通过实施新模式和示范区运作,科学地整合政府、行业组织、加工企业、养殖企业的效能,形成有效的出口烤鳗生产加工运行管理机制,促进福建鳗业健康发展。
据了解,去年七月下旬出口烤鳗孔雀石绿事件发生后,在各有关部门的合力推动下,福建检验检疫局对辖区养鳗和烤鳗企业实施了全面清理整顿,着力做好烤鳗及活鳗检测把关,促进合格产品顺利出口。
目前,福建检验检疫局辖区现有出口烤鳗企业二十六家,对日备案养鳗场二百七十家,分别占全国的总量的一半以上,去年十月恢复出口至今出口烤鳗一点三二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