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嫌添加硼砂,五得利面粉集团三个批次面粉被官方要求“立即停止经营、下架退市”10余天后,河北省官方正式对检测合格的五得利产品解除行政措施。
2012年9月26日,在河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召开的“上半年以来河北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和五得利集团面粉事件”新闻发布会上,官方正式宣布上述决定。
河北省食安委办公室的新闻发言人庞彦须称,根据省内外权威检验机构的检测结果,经过分析研判,河北省有关监管部门一致认定,五得利集团深州、雄县公司在面粉生产过程中不存在非法添加硼砂的问题。
这与官方早些的认定有所不同。据财新记者了解,2012年9月14日,河北省工商局接到了沧州工商局的报告,称在送检的五得利面粉厂保定雄县分厂生产的贰零型号面粉(生产编号:20120901)硼砂含量为4.66mg/kg,叁零型号面粉(生产编号:2012088)硼砂含量4.56mg/kg,“五得利”面粉厂衡水深州分厂超精小麦粉(生产编号:20120904)硼砂含量为4.33mg/kg,并称以上三个型号送检的面粉中存在非法添加行为。
河北省工商局接到报告后,立即采取了措施,在全省对流通环节同厂家、同品牌、同规格、同批次的五得利面粉“立即停止销售、下架封存”。
此次会上,河北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称,河北省工商局当时要求流通环节同厂家、同品牌、同规格、同批次的五得利面粉“暂停销售、下架封存”。同时,组织安排流通环节100个批次面粉的应急抽检,并于当日将情况通报给了河北省质监部门。
河北省质监局负接到通报后,对五得利集团深州、雄县公司的现场督查,对企业采购、生产、销售和检验记录查验,未发现现场存有硼砂;在现场核实的基础上对五得利集团所属公司成品库房和市场销售的小麦粉产品抽检,检验标准是《食品中硼酸的测定》(GB/T21918-2008)。
9月21日下午,河北省工商局收到有关部门对五得利面粉调查核实的情况通告,包含涉嫌检出硼砂三个批次产品在内的42个批次面粉均未检出硼砂,同时河北省工商局在流通环节抽检的100个批次面粉也没有检出硼砂,河北省工商局向各市工商局下发了关于检测合格的五得利产品依法解除行政措施。
河北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财新记者,沧州市工商局报告中所称的检出硼砂是在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检测,这次则是在河北省检验机构检测。
据财新记者了解,硼砂(硼酸)的检测办法依据是《GBT21918—2008食品中硼酸的测定》,检测出样本中的硼元素,再根据一定的系数折算成硼砂(硼酸);根据上述国家标准,对硼酸和硼砂有两种检测方法,第一法为乙基己二醇-三氯甲烷萃取姜黄比色法,检出物为硼酸,检出限值为2.5mg/kg。第二法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ICP-AES)法,检出物为总硼,须折算为硼酸和硼砂的含量。同时,此法又可细分为两种方法,第一法检出限制是1.00mg/kg,第二法法则检出限值可以更加精确,达到0.20mg/kg。不过,由于小麦、水稻能农产品中天然含有一定量的硼,检出硼并不意味着就存在人为添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