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唐闻佳)市食药监局昨天宣布,为进一步规范本市食品药品市场秩序,拓宽监管信息渠道、广泛搜集案件线索、增强发现和打击违法犯罪的效能,市食药监局修订了已经实行五年的《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报有功人员奖励办法》,即将实施"举报人"奖励新规。
根据新规,本市将进一步加大举报人奖励力度。新规将奖励分为一般奖励和双倍奖励,确立了重奖机制,其中最低奖励500元,最高20万元。新规还详细列举了16种涉食品药品的严重违法情形,凡是举报对象符合这些情形并查实的,将予以重奖。
考虑到目前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相关行业的违法行为越来越隐秘,新规鼓励了解行业内幕的知情人能够主动揭发,同时加强了对举报人的保护,特别创设了"隐名举报制度".根据这一制度,凡是举报人认为举报行为可能损害自身安全的,可以以不提供真实姓名或名称,但提供其他能够辨别其身份的信息,或采用书面委托的形式,委托他人代为申请、领取奖励。
对比此前规定,新规扩大了举报奖励范围。原办法将奖励范围框限为7种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5种食品保健食品违法行为,以及5种化妆品违法行为。为充分发挥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社会监督作用,新规将奖励范围扩大到全部举报违法行为案件,包括移交司法机关查办,但未申领奖励的情形。
市食药监局表示,举报线索是各部门重要的信息来源,希望市民共同参与监管,维护自身和公众健康权益。一旦发现社区内存在违法回收、制作、销售食品药品和保健食品等严重危害公众健康的行为,可向962727监管热线或所在区县食药监部门举报。监管部门一旦查实,将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