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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起草完毕 将设奖励基金

   日期:2011-10-19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953    

    南方日报讯 (记者/雷辉)如何让市民吃上放心菜?昨日,省政协主席黄龙云就此赴广州番禺调研,并召集相关部门召开座谈会,督办"关于加强我省鲜活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重点提案。广州市市长万庆良、市政协主席林元和陪同调研。记者从座谈会上获悉,《广东省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已起草完毕,将设奖励基金,动员社会力量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关于加强我省鲜活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提案是省民盟在今年的省"两会"上提出的,后被列为2011年度重点提案,由黄龙云领衔督办。提案表示,虽然《食品安全法》已于2009年颁布实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草案)》也于2010年施行,可是鲜活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原因之一是违法成本太低,且政府部门监管不力。

    根据《食品安全法》,生产或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但对于只有一两元一斤的有毒蔬菜、水果来说,这种处罚显然不能威慑到生产者。"省民盟说。另一方面,有的监管部门出于地方保护,或被暗地买通,以虚假的监测结果欺骗大众。

    省民盟因此建议,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者,加大行政和经济处罚力度,使之倾家荡产,永远清除出食品行业。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直到判处死刑。对充当违法分子保护伞者,要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

    对于这一建议,省卫生厅副厅长黄飞表示,省食安办多次与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省监察厅等部门研究通报食品安全查处情况,今年以来查办了食品安全领域渎职犯罪案件10件10人,起到了有效的震慑作用。

    省农业厅副厅长程萍则透露,省食安办已组织起草了《广东省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和《广东省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办法》等征求意见稿,动员社会力量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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