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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向社会公布一系列食品安全举报电话

   日期:2011-10-24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804    

    沈阳向社会公布食品安全系列举报电话

    记者从沈阳市卫生局获悉,食品安全问题一直是百姓关注的热点,沈阳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最近向社会公布了一系列食品安全举报电话,市民一旦发现违法生产经营食品或食品违法行为,无论是生产环节还是流通领域,都可以通过电话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以往"有了问题摸不着门"的现象将基本杜绝。有了食品安全问题,拿不准的,也可直接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卫生局)投诉举报,电话:23830700.

    沈阳市卫生局提醒,发现违法生产经营食品或食品违法行为可向这些部门投诉举报--

    涉及蔬菜、水果等农产品滥施农药、农药残留超标的,向市农经委投诉举报,电话:82703825.

    涉及畜、禽检疫,销售病死、有毒有害、注水和含"瘦肉精"猪肉的,向市畜牧兽医局投诉举报,电 话 : 动 物 卫 生 监 督 所 :24140868;兽药饲料监察所:62259739.

    涉及鱼、鳝等初级水产品生产环节滥用抗生素、孔雀石绿等禁用品的,向市农经委投诉举报,电话:82703825.

    涉及工业生产加工环节滥用食品添加剂、掺假使假、以次充好、擅自加入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向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电话:12365.

    涉及集贸市场、副食品店、百货店、超市等流通环节销售过期、有毒有害、伪劣食品的,向市工商局投诉举报,电话:12315.

    涉及食堂 (含学校食堂)、冷饮店、饭店、宾馆、小吃店等食品消费环节食品卫生不符合要求及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向市食药监局投诉举报,电话:96111.

    涉及生猪定点屠宰和食盐管理方面的私屠滥宰,以非碘盐、工业盐冒充食盐销售或私自加工食盐销售的,向市服务业委投诉举报,电话:22722874.

    涉及食品中使用和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犯罪和触犯刑法的,向公安局的食品药品犯罪侦查 支 队 投 诉 举 报 , 电 话 :23836699、13898856110.

    涉及食盐掺假、卫生、安全方面的向盐办投诉举报,电话:22744548.

    涉及酒类假冒和质量卫生安全的向酒类专卖投诉举报,电话:22526405.

    涉及路边街头食品卫生安全的向行政执法局投诉举报,电话:22516801.

    记者朱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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