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记者刘华宾、曹磊10月24日报道:网上如果淘来过期食品,不仅吃了"闹肚子",还可能很"闹心",怎么办?地铁自动售货机瓶装饮料过期,陈列样品也可能流入市民口袋,怎么办?今天下午,市人大常委会举行"食品安全"专题代表书面意见督办会,食品安全问题再次成为市人大代表的关注焦点。
网上食品安全也应纳入监管范围
网上购物,操作便利,选择性强,被很多年轻白领所热衷。不过,市人大代表顾晓敏调查发现,本该令人愉悦的网购过程中,不少人遭遇过过期食品、假冒伪劣食品。但由于政府监管的重点在传统门店式食品销售,网上店铺往往没有实体门店,进货、存储、销售渠道都有监控盲区,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顾晓敏代表提出,虽然《食品安全法》没有明确将"网络食品销售者"列入接受法律监督的对象,但网上销售食品的卖家属于食品经营者,应该纳入监管范围。她建议,建立网售食品安全监督制度。如,出台网上食品销售规范,网售食品标注检验标识、生产日期、食品成份;出台网售食品质量与安全要求准入制度;建立健全处罚制度,一旦发现网上销售过期食品,或者无标签、伪劣假冒食品,予以严格打击,并在网上公布。
市食安委副主任阎祖强回应说,目前上海工商部门已成立网络交易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分层分批开展了网络交易执法培训。今年1-9月,共查处网络食品销售在内的网络商品交易案件612件,移送司法机关5件,协调通信管理部门关闭违法经营网站5家。今年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市工商局还对团购网站进行了集中整顿,市食药监局也对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食品药品广告和虚假宣传的行为进行重点监测和查处,本市食品药品广告的违法现象已从2009年的0.98%降至2010年的0.12%.
弥补地铁自动销售食品监管"盲区"
地铁站自动机售的食品,往往没有进入监管部门的视线范围。市人大代表裴蓁实地调查后发现,部分地铁站台自动售货机陈列样品不规范,瓶装饮料超过保质期,地铁站食品摊贩的卫生状况也存在安全隐患。建议政府部门细化监管措施,彻查地铁食品安全隐患。
记者了解到,针对地铁自动售卖食品的安全保障,市工商局已约谈了自动售货机运营商,要求企业立即下架过期实物样品,在展示样品显著位置加贴"非卖品"、"样品"字样,在机身上明示经营单位名称、联系方式等信息。
市食安委副主任阎祖强表示,监管部门近期已开展地铁站厅内食品经营专项执法检查,监督运营商对124台自动售货机加贴提示性标签,对181台未明示经营单位、联系方式的自动售货机加贴主体名称、联系电话标识。针对上海地铁运营线路长、自动售货机设置点面广量多的特点,督促申通公司制定自动售货机管理办法,要求运营商建立自动售货机展示窗陈列样品更新制度,完善自动售货机食品经营企业属地备案制度,由运营商注册地工商分局督促其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掌握自动售货机的分布、动态变化情况;自动售货机设置点所在地工商分局还按网格化监管的要求,监督企业落实定期清理临近保质期食品和销毁变质、过期食品等措施。
裴蓁代表紧跟着发言说,上海率先出台了贯彻食品安全法的地方法规,但食品安全的监管体系还要"提速一步",比如在网上公开所有涉及食品安全的强制性标准,启动统一的监督电话,把监管标准交给老百姓。他还提出,自动售货机作为一种"无孔不入"的销售终端,已经进入机场、码头、院校等公共场所,建议工商部门把地铁售货机的监管办法覆盖到所有自动售货机,"用人民的眼睛弥补监管的盲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