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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全国人大代表“食品安全”专题调研提出--食品安全检测尚存“优化”空间

   日期:2011-10-26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582    

    本报记者 王海燕

    农兽药残留、真菌毒素、致病菌、转基因……要了解食品真相,这些看不见的检测数据至关重要。在上海,相关监管部门每年要监测各类食品1万余件,获得超过12万项次的监测结果,抽检比例达8件/千人。

    经过历时3个月的调研,上海市全国人大代表"食品安全"专题调研组近日发布一份关于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若干问题的调研报告。在调研组看来,上海的抽检频次虽已处于全国领先水平,但食品安全检测资源还亟待整合,检测水平尚存"优化"的空间。

    检测机构"单兵作战"

    目前,上海有63家从事食品检测的机构。43家隶属政府部门,其中卫生部门20家,农业部门7家,质监部门7家,食药监部门8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1家;其余20家是企业性质(包括外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和高校实验室。从检测项目和能力来看,这些机构能够检测微量元素、农兽药残留、真菌毒素、致病菌、转基因等28大类食品及食品添加剂和相关产品。

    但如此强大的阵容未必能给出全面、客观的检测结果。调研组认为,这是因为不同部门的检测机构专长不同,虽然"单兵作战"能力强,但没有形成整体合力。比如卫生系统的技术机构擅长于食源性疾病诊断和食品卫生指标检测,农业、质监、食药监系统的技术机构分别承担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加工食品、餐饮消费环节食品的质量安全检测,粮食系统的技术机构主要从事贮藏运输以及生产经营环节粮油及其制品的检测,由于这些机构未联成网络,无法形成一套全面、客观的检测数据。

    调研组认为,除了提高单个机构的检验检测能力外,还要整合不同检验检测机构的力量,实现信息共享和优势互补。

    检测数据应实现共享

    因受制于"分段监管"体制,检测资源普遍分割,机构布局不尽合理。调研小组发现,政府检测机构一定程度上存在着重复建设、同质化等问题,部门间重复抽检、结论"打架"等现象时有出现。另一方面,各监管部门在监测和日常监管中积累了海量的数据,但由于缺乏沟通和共享平台,很多数据的潜在价值并没用得到充分挖掘利用。

    调研组在宁波考察发现,宁波市于2009年研发了一套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信息共享系统,所有检验机构承担的政府检验项目,必须在一周内录入系统。系统运行两年多来,共获得近11万批次、120余万项次的食品检验检测信息,较好地实现了食品检验检测的资源共享。

    "宁波经验值得效仿。"调研组建议,进一步总结推广宁波等地区的经验,在国家和省级层面分别建设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信息共享平台,以实现检测资源共享和信息互通。同时,建议加快检验检测标准的制定和清理步伐,解决标准冲突、缺失等突出矛盾。

    培育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

    "检验检测机构独立性不强。"调研组认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常常依据"自家"检测机构提供的检测结果进行监管,难免让人质疑其检测数据结果以及监管执法的公正性。

    在代表们看来,随着食品产业的迅速发展,单纯依靠政府所有的检验检测资源,已越来越难以满足政府监管、企业和社会送检等需要。

    调研小组认为,作为食品检验检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可以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撑。

    为此,调研组建议,国家尽快制定促进和规范第三方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建设的法规制度,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建设食品检验检测中介服务机构,推动形成开放有序的食品检验检测市场。第三方机构除了为社会提供检验检测服务外,部分技术水平高、服务好、科学公正的机构也可接受政府委托开展检验检测业务。同时,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部分政府所属的检测机构可探索改制为第三方检测机构,促进市场竞争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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