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餐馆饭店如果被投诉涉嫌食品安全隐患,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实行突击式"飞行检查".飞行检查时,将不定时、不定点对餐饮服务单位是否依法从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活动实施现场检查,不事先通知被检查的餐饮服务单位。
为促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落实,药监局日前就《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飞行检查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规定餐饮单位如果被投诉举报涉嫌违反安全法律法规;特定餐饮服务领域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严重危害或者重大社会影响等情况,将实施食品安全飞行检查。
办法规定,未经飞行检查组组长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检查安排事项事先通知被检查的餐饮服务单位。飞行检查组成员应到指定地点集中,统一前往被检查的餐饮服务单位。飞行检查组在检查时应详细记录检查时间、地点、现场状况、存在问题等,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或拍摄,对相关文件资料进行复印,对有关人员进行调查询问。必要时,可由具有直接管辖权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采取相应行政措施。被检查的餐饮服务单位的法人应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飞行检查记录》上签字;拒绝签字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飞行检查组应予以注明。
在飞行检查时,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有关执法人员将依法采取现场控制措施,并按有关程序立案处理。涉嫌犯罪的,应依法及时向司法机关移送。据了解,这是继药品市场实行飞行检查之后,国家药监局在餐饮服务行业进行的又一项突击式现场检查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