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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公开担保质量安全 出问题将受重罚

   日期:2011-11-23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951    

    为督促企业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维护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11月17日,在重庆市质监局监誓下,全市包括天友、有友、红蜻蜓、诗仙太白等63家乳制品、肉制品、调味品、食用油等重点食品生产企业的负责人就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公开担保,集体宣誓保障食品安全,并签订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公开担保书。据悉,全市2600余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将在本月内全部完成食品安全公开担保。

    “此次进行了公开担保的企业,如果故意生产加工有毒有害的食品,将会受到重罚,如受到相关法规的上限处罚。”重庆市质监局有关负责人强调,承诺人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的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生产许可范围、法定条件和法定要求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活动,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有害物质、回收食品、无质量证明材料或其他来源不明的物质生产加工食品等。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直接关系着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着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关系着党和政府的形象。一直以来,重庆质监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建立食品安全公开担保制度,就是健全食品安全长效机制的具体措施,也是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重要载体。

    “做食品,诚信是根本,良知是灵魂。各食品企业要把为社会提供安全合格的食品作为自己最大的社会责任。”重庆市质监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宗清表示,在此之前,该局在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大力开展了公开承诺活动,并取得了一定效果。但承诺本质上属于诚信道德范畴,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他表示,决定推行食品安全公开担保,就是把《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对生产者责任和义务的要求,采取公开担保的形式,由向特定对象明示扩大为向社会公众明示,也是为了更好地接受全社会的监督。从这个意义上说,“担保不再是一种简单的责任承诺,更是生产者履行法定义务的具体行动,也是一个负责任企业形象的直接展示。”

    “此次作出食品安全公开担保的企业,担保书必须在本企业公开张贴并报当地质监部门备查。”据介绍,企业必须对资质保持、制度建立、过程控制、诚信经营、责任义务等进行全面担保。随后,质监部门将全程跟踪公开担保企业的执行情况。

    红蜻蜓、佳仙、诗仙太白、有友等广大企业纷纷表示,将以这次公开担保活动为载体,不断深化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对社会负责、对人类健康负责的责任意识,随时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坚持安全发展、诚信经营、正当竞争,不断提高企业食品安全水平,让社会满意、让群众满意、让政府满意。

    据了解,重庆市质监局开展食品安全“三管齐下”落地行动以来,针对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普遍关注的使用非食用物质、有毒有害物质、回收食品、无质量证明材料和其它来源不明的物质生产加工等食品违法问题,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持续保持获得食品生产加工许可证时的环境条件、卫生条件、生产条件和检验条件,加强内部管理,加大食品安全投入,提升生产合格产品的能力。还要求食品企业做到诚实守信经营,及时、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严格执行问题食品处理、报告、召回制度,主动消除危害后果。积极主动接受社会、舆论和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抵制和破除行业潜规则,主动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抓好食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重庆市质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公开担保工作的深入开展,企业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将得到更好的落实,更将催生一大批讲诚信、守法纪、重安全的优秀食品企业。

    文/李贞 蒋维胜 罗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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