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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严把流通环节食品经营“准入门槛”

   日期:2011-11-23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209    

    本报讯 记者朱勤报道 记者从沈阳市食品安全办公室获悉,沈阳市严把流通环节食品经营准入门槛,严厉打击流通环节食品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截至11月20日,沈阳市工商局共审核食品经营企业29884户,今年还重新审核了婴幼儿配方乳粉市场准入资质1341户,乳制品6829户。

    数据显示,截至10月末,沈阳市流通环节大、中型商场和超市预包装食品实施质量监督抽检25个类别,512个批次,合格率98.16%,比上年度提高了近4个百分点。

    眼下,沈阳市工商局共在全市流通环节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29884户,重新审核确定乳制品经营资质6829户,其中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资质1341户。在流通环节开展的各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共检查食品经营者12.9万余户次,取缔食品无照经营610户,积极疏导办照1200余户;查处各类食品违法案件4500余件,罚款340余万元,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5件。今年,沈阳市工商部门将取缔无证无照食品经营行为作为重点,对未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及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后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行为进行了取缔和查处。

    推行违法食品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约谈机制,将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依法承担的责任落实到位。沈阳市今年在全省首推 “违法食品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约谈机制”,并首次启动该机制,约谈了家乐福超市食品安全主要负责人,在社会上反响强烈。

    强化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切实保护农民合法权益。沈阳市还全面推行农村食品配送实名登记制度,对向农村配送食品的企业实施源头管理,确保其购货渠道规范。积极引导大型食品经营企业、品牌食品代理商、批发商采取连锁经营的模式,向农村食品店配送来源正宗、质量有保证的食品,从而使农村市场上的假冒伪劣食品明显减少。据介绍,通过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培育了近千户管理规范、诚信经营、农民满意、示范作用强的农村食品经营者,实现了每个行政村至少有1家食品安全示范店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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