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部《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近日出台。建立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是此前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面向全国提出的一道"硬杠杠".继北京、上海等地相继落实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也踏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如今,市场上假冒伪劣、危害消费者健康的食品为数不少,"问题奶粉"、"问题粉丝"、"问题挂面"、"问题水发制品"、"注水猪肉牛肉",等等,比比皆是。消费者即使时时提防,但稍有不慎,自己的健康和权益便会受到恶意侵害,所以,市民对制造"问题食品"的不法经营者恨之入骨,企盼安全放心的"绿色食品".
正因如此,看到新疆首部《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出台的消息,无疑让人喜从心头起,笑向脸上生。报道称,奖励金额按货值分类,最低奖励50元;鼓励内部人举报,媒体在公开披露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前,主动与各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协作,提供案件线索或者协助调查处理,经查证属实的也能获奖。特别是《办法》规定,对举报违法制售、使用食品非法添加物,生产假冒伪劣食品"黑窝点"、"黑作坊"等的人员,以及生产经营单位内部举报人员,将适当提高相应奖励标准的50%额度予以奖励。
在笔者看来,保护食品安全,是对人的健康权和生命权的保护。对此,相关部门当然责无旁贷。然而食品生产销售涉及城乡各地,最为面广量大,职能部门限于人力及管辖范围,有时往往难以全面顾及,少数不法商家便钻空子制假售假,坑害消费者。因而在职能部门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不法分子的同时,也要把发动群众参与食品安全管理、建立全方位覆盖的群众监督网络、构建辅助监管的群防群治体系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来抓,使食品安全整治具有长效性。
而建立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无疑是构筑群防群治食品安全防线的最便捷的方式之一,有利于增强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和参与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提高食品安全科学监管的能力,努力形成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食品安全群防群治、综合治理的局面。
从这个层次上说,为切实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加大监管力度,充分发动群众,构建起全民参与的群防群治体系,对食品生产、经营、消费行为实行全方位的监管,真正实现对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的有效治理,实现全市食品安全形势的根本好转,新疆首部《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出台,也是造福于民,令人兴奋,让人感慨。
试想,如果老百姓天天为吃饭安全问题操心,担心病从口入、毒从口入,势必导致人心不稳定,社会不安定,怎么会有社会的和谐?如果人们为了吃得安全而费尽心思,上饭店、进商场、逛集市买吃买喝,既要看食品的颜色,又要辨食品的味道,还要看生产日期、外包装颜色以及厂名、厂址、商标等等,如此谨小慎微,劳心费神,又哪里能集中精力去工作和学习?又怎么有激情去创造更多的社会效益?
同时,我们期待食品违法有奖举报制度能在全疆迅速推行,让问题食品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失去生存的土壤,让人们都能吃上真正放心的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