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邢台12月1日电(赵祁 路遥)12月1日起,邢台所有出厂的食品标签中QS标志要一律使用"生产许可"字样,禁止再使用"质量安全"字样。
QS标志是我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原规定QS标志中的汉字为"质量安全".为更准确表述生产许可证内涵,国家质检总局自2010年6月起将QS标志中的"质量安全"变更为"生产许可",之前已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企业,在18个月内可以继续使用原已印制的带有"质量安全"字样的QS标志的包装物。
到今年11月底,18个月过渡期已满。邢台市质监局工作人员表示,目前,邢台市现有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610多家,从去年6月份以来,大部分企业已逐步将旧包装消化完毕。
该局食品科工作人员提醒,根据国家现有规定,12月1日起邢台市所有食品生产企业出厂的食品标签中QS标志不得带有"质量安全"字样,一旦发现将以标识不规范进行查处。消费者要验证QS标志真伪,可登陆省质监局网站,该网站分批次公布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的相关信息,也可致电当地质监部门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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