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2-07-19
【生效日期】 2012-07-19
【效 力】 现行有效
【备 注】
省各直属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创新驱动战略,推动企业自主品牌创新,完善企业品牌保护机制,规范企业著名字号的认定、使用和管理,鼓励企业使用独创字号,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实现字号区域联动保护,根据《关于发挥工商职能支持企业创新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规定,省局制订了《江苏省企业著名字号认定和保护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办法》由注册登记部门牵头组织实施,具体负责《办法》的制定和修改,及时研究实施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协调外资登记管理部门共同落实《办法》。相关责任部门必须建立内部管理制度和操作程序,规范操作。
各地接通知后,要立即按照要求开展工作,在市级建立相应的字号保护机制。在贯彻执行中发现问题,请及时与省局注册分局联系。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2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