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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孝清:加大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

   日期:2011-12-10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182    

    在中国食品安全法治高峰论坛演讲时透露,检察机关将与有关部门--

    联合出台司法解释 切实维护食品安全

    本报北京12月9日电(记者肖玮)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朱孝清今天在2011年中国食品安全法治高峰论坛上发表主旨演讲时指出,检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能,保持对食品安全犯罪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强化对"塑化剂"、"地沟油"等查处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中遇到的法律适用问题的研究,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出台相关司法解释或规范性文件,及时有效打击犯罪。

    朱孝清说,针对食品安全事件频发的实际,最高人民检察院及时下发一系列通知,对依法惩治和预防食品安全领域的犯罪进行了专项部署。积极参加国务院部署开展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专项行动",在"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专项监督活动"中,要求把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作为一项重点内容。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为期两年的严肃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将涉及食品安全问题的渎职犯罪作为重点内容。

    朱孝清介绍,检察机关从重从快批捕、起诉了一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去年10月至今年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犯罪案件96件252人,提起公诉69件154人;批准逮捕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案件368件596人,提起公诉274件442人。此外,检察机关还批捕、起诉了一批以危害公共安全、非法经营等罪名认定的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案件。今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涉及食品监管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37件57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17件18人,渎职犯罪20件39人。此外,自去年9月以来,高检院还对155件有重大影响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犯罪案件进行挂牌督办,确保群众关注的重大案件及时得到依法正确处理。

    朱孝清指出,检察机关要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高度,来认识维护食品安全的重要性,认真履行职能,加强调查研究,建立长效机制,促进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要坚持提前介入侦查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活动的制度,强化对侦查活动的监督;要加强与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联系,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长效机制,防止有案不送、以罚代刑;要深入剖析发案原因、规律和特点,查找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薄弱环节,积极向党委、政府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食品生产销售企业提出建章立制、强化管理、消除隐患、预防犯罪的检察建议,促进源头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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