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编者说明:文中所称“工业盐”主要指“私盐”,并非化学工业中所称的“盐”的概念。
60吨工业用盐经过包装加工,变成了"山寨"食用盐。一男子通过网络购入工业盐销售给小商贩,牟取暴利。其中,部分工业用盐夹杂在腌菜、炒货、春卷皮、板鸭等食品中,流入市场。12月8日,记者从(合肥)庐阳区检察院获悉,郭某等8人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该院批准风险逮捕。
工业盐当作食盐来卖
2011年8月份,合肥市盐务局接到了群众爆料,称周谷堆市场里有人倒卖大包装工业盐用作食品加工。经过蹲点查访,市盐务局初步掌握了肥东人郭某在龙岗附近贩运倒卖工业盐作为食用盐销售的违法事实。
2011年11月4日,合肥市盐务局便报案至市公安局庐阳分局,同时移送郭某、牛某、洪某等3人。经初步调查,郭某等3人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公安机关侦查后,分别抓获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嫌疑人王某等5人。
据了解,郭某通过互联网结识江苏省洪泽县做化工产品生意的徐某,并分两次从徐某处购买工业用盐共60吨。郭某称,其购进的价格是300元-400元每吨,后他以800元-1000元每吨的价格卖出。而市场上每吨食用盐的价格在2500元左右。
巨大的经济利益让郭某尝到甜头,他不惜一步步以身试法。郭某与牛某一起将其中部分工业用盐贩卖给洪某等人当做食用盐使用,腌制咸菜,制作炒货、春卷皮等食品进行销售,涉案价值数万元。
工业盐腌了咸菜、炒货
由于郭某兜售盐的价格远远低于市场价,不少做生意的商贩动了心,多次到郭某处买盐。2008年9月至2009年1月,贾某分6次从郭某、牛某处购买盐品0.9吨(18袋、每袋50公斤)供自己在制作炒货时当做食用盐使用。2010年3月至2011年10月,席某分4次从郭某、牛某处购买盐品2吨(40袋、每袋50公斤)供自己在腌制咸菜时当做食用盐使用。
2010年8月至2011年10月,李某分7次从郭某、牛某处购买盐品2.5吨(50袋、每袋50公斤)供自己在制作炒货时当做食用盐使用。2010年7月至2011年9月下旬,王某分7次从郭某、牛某处购买盐品4.5吨(90袋、每袋50公斤),其中自己做春卷皮生意用了2.95吨(59袋、每袋50公斤),其余1.55吨(31袋、每袋50公斤)被其转手销售给早点店、小饭店和烤鸭店当做食用盐使用。2011年9月底的一天,韦某从郭某处购买工业用盐0.5吨(10袋、每袋50公斤)供自己在腌制咸菜时当做食用盐使用。
2011年8月下旬一天,洪某从郭某、牛某处购买工业用盐0.5吨(10袋、每袋50公斤);2011年11月2日晚,洪某在第二次从郭某处购买工业用盐时被合肥市盐务局执法人员当场查获。而洪某是在周谷堆市场里做调味品、咸菜的批发户。此前,洪某曾用从郭某处购买的盐,制作成咸菜,销售给了一些单位及企业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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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盐能致癌
以工业盐冒充加碘食用盐对群众健康的危害性极大,其含有超量的亚硝酸盐。一般人只要摄入0.2克到0.5克的亚硝酸盐,就会引起中毒,摄入3克就可致人死亡。长期食用不仅影响儿童智力发育,还会导致成人甲状腺肿大,发生地方性克丁病等疾病。除直接食用会引发中毒外,用工业盐腌制食品也会引发中毒。用工业盐腌菜后,亚硝酸盐混合在咸菜里,吃了虽中毒不明显,但潜伏期长,亚硝酸盐是致癌物。(殷平 何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