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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涉及食品监管渎职犯罪 5名市场监管人员被立案侦查

   日期:2011-12-14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856    

    羊城晚报讯 记者程伟、通讯员孟广军报道:记者昨日从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获悉,深圳市检察机关加大对民生领域渎职犯罪的查处力度,近期通过开展专项行动,查办有关食品监管渎职犯罪系列案件,目前已立案侦查5件5人,其中2人被以涉嫌食品监管渎职罪逮捕。

    11月初,媒体报道了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海发酱料厂大量生产假冒伪劣酱油、醋、料酒等食品,并销售到东莞及周边工厂饭堂的新闻。检察院反渎局办案人员随即展开了深入的调查。

    11月下旬,检察机关以涉嫌食品监管渎职罪对市场监管人员宋某某等人立案侦查。至今,已有5名市场监管人员因渎职被立案侦查,其中2人被执行逮捕。

    检察机关相关负责人称,这是广东省首例以涉嫌食品监管渎职罪批捕的案件。

    "从海发酱料厂现场查获的酱油、料酒等都是不合格产品。但最为严重的是,经过对现场提取的样品送检,白醋、陈醋中都添加了工业冰醋酸。工业冰醋酸会产生一些游离矿酸和重金属砷、铅超标。"办案检察官介绍说。

    究竟有多少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从这个加工厂流出?办案人员表示,这个面积约2000平方米、规模巨大的加工厂,2010年至今其酱油、醋的销售量达40余万箱、800多万瓶。"仅2011年9月、10月份就有90余万瓶假冒伪劣的酱油、醋、料酒流向市场。"目前,公安机关已经以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逮捕海发酱料厂的7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逮捕1名犯罪嫌疑人。

    今年5月1日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专门增设了"食品监管渎职罪",并将最高刑期设定为10年。但是,由于"食品监管渎职罪"的结果要件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造成司法实践中认定上的困难,该罪名几乎处于"休眠"状态。以深圳为例,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查办了食品监管领域渎职犯罪案件7件7人,但都是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受贿罪等罪名立案查处。而全国也鲜有涉嫌"食品监管渎职罪"的案例出现。

    鉴于目前国家食品安全的严峻形势,有检察官认为,应当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以海发酱料厂的案件为例,按照在深圳普遍适用的《深圳经济特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行政执法机关可以按假冒商品总值一到三倍、伪劣商品总值的一到五倍罚款。但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只要没有食品生产许可证而进行生产的,最高可按货值金额的十倍至二十倍罚款。其处罚力度明显较为严厉。

    程伟、孟广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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