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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奖励食品安全问题举报人 分三档

   日期:2011-12-17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1019    

    昨日,记者从辽宁省2011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市民举报食品安全问题最高可获奖励20万元。

    据了解,辽宁省将采取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各食品安全举报受理部门对举报奖励级别进行认定。根据举报人提供的线索与调查认定的事实相符合的程度,举报奖励分为三个级别,分别按照涉案货值金额的5%、3%、1%对举报人给予奖励,每起案件的举报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另外,对涉案货值金额无法计算的,按照货值计算奖金在200元以下的,监管部门在查处中未查获涉案货物,但经证实案情属实的,一次性给予举报人员200元到1000元的奖励。市民可以拨打12315和96111进行举报。另外,全省也将会设立统一的5位号码的举报电话,省市的其他举报平台也将会陆续设立。

    记者杨潘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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