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时报讯(记者 梁昆耀)昨天,桥头镇人民政府研究出台了《桥头镇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通过建立举报制度,呼吁广大市民共同监督食品安全工作,构建安全的食品安全环境。
该办法明确规定凡举报加工销售注水肉类等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肉类,使用非法添加物、滥用食品添加剂,餐饮食 堂单位使用地沟油,经营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等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安全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对举报人进行奖励,奖励金额最高可达1万元。
桥头镇财政部门表示,将建立食品安全奖励基金,每年投入基金20万元,若当年基金总额不足支付奖励金时,该镇财政部门向镇政府申请追加。
有关部门表示,以前也有接到市民的举报,接到举报后都第一时间进行查实,并依规定处理。现在出台有奖举报制度后,将增加市民举报的积极性,促进食品安全工作的积极开展。
据了解,该办法还规定了与食品安全工作有关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村(社区)两委干部等举报,不予以奖励。市民务必以实名举报,同时对同一案件只奖励首次举报人,不得重复奖励。市民可通过书面材料、电话、邮件以及其他方式,以实名向桥头镇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举报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活动,食品安全举报电话是83455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