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守"禁炒令"餐饮店半年被查封2次
广和路6饮食店承诺撤除炒炉不再复炒
南方日报讯 (记者/刘静 通讯员/田禾)两次被处罚却依然偷偷"复炒",多次劝说仍不设内置高空排烟管道……天河商圈附近、广和路上的6家饮食店油烟污染扰民严重屡遭投诉,昨日被天河区环保局要求,明年底前停止一切经营餐饮项目。
据介绍,去年亚运会前,天河区环保局已向广和路、体育西横路等4条路上的餐饮经营单位发出"禁炒令",一年下来大部分地区收效明显。但位于广和路上的这6家餐饮经营单位自亚运后到现在都未兑现承诺,今年6月及12月,区环保局申请天河区法院2次强制查封这6家单位,以及另两家违反"禁炒令"的商家。
昨日,天河区环保局联合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及街道等职能部门,再次约谈这6家饮食店业主及铺位二房东,重申必须遵守"禁炒令",一旦发现又擅自设置炒炉查处后不得再从事饮食项目;而且只给1年过渡期,在2012年12月31日合同到期前停止经营餐饮项目,改行经营无污染的项目。
"现在冬天来了,做火锅的生意也许不错,但夏天来时又怎么办?再设炒炉怎么办?"面对环保局相关领导的质问,6家店档的业户在现场都当众承诺,将会撤底撤除炒炉并不再复炒。二房东明确表示,与各餐饮店明年合同到期将不与未取得合法手续的餐饮店续约。
据工作人员透露,这已经是一年内超过3次召集店档业户进行开会,此次首次邀请出租商铺予店档业户的二房东参与。广和路饮食店档铺位产权为杨箕村集体经济所有,从上世纪90年代起出租给一家机电设备企业,企业又将各铺位出租给现在的饮食店档。杨箕村与该企业的合同将于2012年12月31日期满。天河区环保局也将请杨箕村及二房东配合,确保合同期到后该处不再出租他人经营餐饮项目,又请工商、环保、食品药品监管局、天河南街等相关职能部门在2012年12月31日前暂缓办理变更或延期沿路店档相关证照手续,并对2012年12月31日仍未到期的证照实施吊销、注销,确保合同期到后不再批准该址从事有污染的饮食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