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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食品安全举报办法出台 最高奖励30万元

   日期:2011-12-31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221    

    广东省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出台,食品刑事犯罪举报最低奖励1万元

    摘要:昨日,南都记者获悉,广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出台了《广东省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确定食品安全举报最高奖励标准高达30万元。对最终判定为食品刑事犯罪举报线索设定了保底奖励,最低奖励1万元。

    南都讯 记者薛冰妮 实习生厉诗月 通讯员粤食安昨日,南都记者获悉,广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出台了《广东省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确定食品安全举报最高奖励标准高达30万元。对最终判定为食品刑事犯罪举报线索设定了保底奖励,最低奖励1万元。

    最低不低于300元

    广东省食安办称,该办法突出重奖大案要案的举报。对最终判定为食品刑事犯罪举报线索设定了保底奖励,此类举报按照规定兑现的奖励金低于1万的,或者没有罚没款入库的,给予1万元奖励。

    另外,对地级以上市食品安全相关部门受理查处的,罚没入库金额100万元以上或最终判定为食品刑事犯罪的举报的奖励力度进行了加强,上述举报线索当地奖励低于省级奖励时,由当地食品安全委员会申报,可由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予以奖励。

    根据该办法,广东食品安全举报最高奖励标准高达30万元。办法第16条规定,根据举报级别,奖励额度分别按案件罚没入库金额的5%、3%、1%计算,最低不低于300元,最高奖可达30万元。

    媒体披露案件同样奖励

    该办法还鼓励新闻媒体进行举报奖励。办法第14条规定,新闻媒体在公开披露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前主动与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或其他有关部门协作,提供案件线索或者协助调查处理,经查证属实的,按照本办法予以奖励。

    该办法设定的奖励范围基本覆盖食品生产经营的整个链条和领域,包括了无证生产经营、食品非法添加等形形色色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省级食品安全相关部门投诉电话

    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020-84469333)、省经信委(020-83877478)、省农业厅(12316)、省工商局(020-85587200)、省海洋海业局(020-84485483)、省质监局(12365)、省食品药品监管局(020-37886188)、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020-38290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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