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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民疑买到问题肉 商家承诺退货赔偿

   日期:2012-01-06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884    

    "我在超市购买的兔肉,全家人食用后,全部闹肚子。"近日,呼和浩特市民赵先生碰到这么一件闹心事,致电新闻热线反映。

    赵先生介绍,1月1日下午,他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海拉尔西街联华超市利丰店购买了一斤兔肉,晚上煮熟后发现肉味不对,肉色发黄,吃在嘴里反胃难以下咽。"肉色明显和正常的兔肉不一样,一股老油味。"

    可是肉已做熟无据可依,2日,赵先生在这家超市又购买了二斤兔肉,但很意外,小票商品名显示"带鱼",工作人员称没有兔肉标签所以用"带鱼"品名替代,但价钱是正确的。回家后,赵先生发现兔肉和上次买回来的一样,肉上面有许多黄色斑点。

    昨日,记者在赵先生家看到了他买来的兔肉,兔肉包装完好,透过塑料包装可以看到肉块上有黄色斑点,标签上标有"2012-01-02,联华超市利丰店"等字样,标签品名为带鱼,手写标有"兔子"的字样,超市购物小票货名也被改为"兔子".

    联华超市利丰店张姓店长解释,超市兔肉是统一供货,兔肉都通过了相关检测,如有质量问题,超市可退货,并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赔偿。至于兔肉标签不对,是因近期搞活动新增兔肉,超市没有兔肉标签,所以用的带鱼标签,但是价钱是按照超市零售价收取的。就赵先生买到的兔肉,张表示可以退货并给予一定数额赔偿。(刘彦斌 陈熠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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