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涿州市50人以上农村群体性聚餐须备案

   日期:2012-01-07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929    

    本报讯 记者石巍 发自河北 日前,河北省涿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重拳出击,依据相关食品安全法律规定和涿州市实情,制定了《涿州市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聚餐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意见》,此次推行的农村50人以上群体性聚餐报告制度,农村群体性聚餐举办者或承办厨师必须提前向报告备案,以此提高农村餐饮安全水平。

    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要聘请1至2名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身体健康、热爱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一定工作能力和群众威信的人员担任农村集体聚餐监督员。农村集体聚餐厨师必须按要求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农村集体聚餐监督员根据举办者的申报,填写《涿州市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登记表》。每餐人数在50-300人的,由监督员负责提前24小时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开发区备案;每餐人数在300人以上的,由监督员负责提前24小时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每餐人数在50-300人的,由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开发区委派所在村集体聚餐监督员进行现场指导,并与举办者或承办厨师签订《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保证书》。每餐人数在300人以上的,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派执法人员或委派所在村集体聚餐监督员进行现场指导,并与举办者或承办厨师签订《餐饮食品安全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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