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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政协委员甘跃华呼吁:对食品安全在综合治理上再下猛药

   日期:2012-01-11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350    

    红网长沙1月11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胡力丰)近年来,"瘦肉精"、"地沟油"、"染色馒头"等事件引起市民普遍担忧。湖南省政协委员、省质监局副局长甘跃华昨日在省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二次大会上发言时呼吁,食品安全需要在综合治理上再下猛药: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处罚打击力度,大大提高失信成本;实施"黑名单"制度,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在银行贷款、建设用地、供水供电等方面形成围追堵截之势;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10年内严禁再次从事食品生产经营。

    食品监管研究"力不从心"

    《食品安全法》虽已实施两年多时间,但配套机制还不完善。在责任上,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还没全面落实,政府负总责的要求还没完全到位,监管部门的职责还没充分履行。在监管力量上,一些监管部门存在人员编制严重不足等问题。

    作为省质监局副局长,甘跃华透露,我省给予省市县三级质监部门的食品监管人员编制尚没有一个,只是要求质监部门自行设法从其他岗位调剂了46个,"人均监管的企业和小作坊多达500多家(其中人均监管企业数173家),力不从心的程度可想而知。"

    由于缺乏科研机构和人才,一些传统食品没有来得及作风险评估;由于缺乏对检测方法的研究,出现了地沟油检测不出等困难;由于食品教育培训跟不上,从业人员缺乏食品基本常识较普遍。

    欧美经验,罚得违规企业"倾家荡产"

    甘跃华介绍,欧美等发达国家在食品安全监督上更多的是依靠社会力量,消费者怀疑自己购买的食品有问题,一般直接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检测,如果检测结果不合格,则通过消费者组织或委托律师进行索赔或向法庭提起诉讼。根据美国的法律,食品企业因其食品不合格要承担的赔偿费和罚款有时高达几百万、甚至几千万美元,足以导致企业破产。

    建议指出,相比之下,我国的社会监督作用远没有真正发挥出来。因此,要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关于消费者可按不安全食品价款的10倍对生产经营者进行索赔等规定,增强群众的维权意识和监督意识;要依法及时公开食品安全信息,畅通维权和监督渠道,健全投诉举报制度,重奖举报属实者。

    全省3.5万多家食品生产加工单位中,年产值在30万元以下、员工在10人以下的小作坊和微小企业占80%以上。这些小作坊和微小企业分布散。可考虑推进食品工业园区的建设和发展,引导小作坊和微小企业进园区做大做强,形成产业集群;尽快出台食品小作坊、小摊贩监管地方性法规,考虑由地方政府成立小作坊综合执法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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