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连待待 戴正聪)
民建浙江省委会团体提案提出:目前,我国食品安全监督制度存在衔接空当,我国现行的食品安全监督模式是由卫生行政部门承担综合协调职责,涉及的部门有卫生、农业、质检、工商等10多个部门,却没有一个专门的机构统管食品安全。这种条块分割模式,导致食品安全管理系统"有专管,无统管;又都管,又不全管;衔接空当无人管".另外,监管执法没有一个长效机制。一般食品加工企业从开始囤货到颁发生产许可证,往往就例行检查一两次,只要第一次送检产品合格,就万事大吉了。还有,食品行业门槛低、分布散、规模小,而相对应的是执法人员少、快速检测能力不强、监管执法难度大。
民建浙江省委会团体提案建议:浙江应当组建一支针对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案件专业侦查队伍,执法队伍要专业化。另外,我国《刑法》中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处罚过低,明显轻于行政处罚,建议省级部门向上反映,要求刑法提高罚金额度。同时,对监管部门及其责任人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方面的失职及渎职行为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直至追究刑事责任。此外,消费者组织、食品行业协会和检测机构应脱离政府机构,以独立第三方身份出现,确保做到客观、中立和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