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袁先生在麦当劳就餐时,手机和钱物被人窃取。袁先生认为麦当劳管理存在疏忽,因此状告麦当劳,要求赔偿损失7380元。记者昨日从东城法院获悉,该院驳回了袁先生的诉讼请求。
2012年7月14日凌晨1时左右,袁先生在麦当劳工体北路新兴里分店喝完咖啡后,趴在桌子上睡着了。睡醒时约凌晨2时许,袁先生发现手机和钱包丢失。
袁先生认为,麦当劳员工在他丢失物品的情况下袖手旁观,对消费者不予以提醒。因此起诉要求麦当劳赔偿丢失的手机和财物损失共计738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麦当劳的经营模式是向消费者销售食品并提供就餐场所,对于消费者自带物品并不提供保管服务,故对于消费者自带物品不存在保管义务。根据麦当劳提供的事发现场及店内安全警示证明,其已尽到了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并不具有过错,因此驳回了袁先生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