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铜陵市工商局北京路工商所查处了全市首例新资源食品违规案。
该所执法人员在辖区内一家大型超市检查时,发现一种由桂林某公司生产的燕窝食品,标签配料表标注为“水、冰糖、银耳、珍珠粉、琼脂、燕窝、食品添加剂(安赛蜜、稳定剂)”。
根据卫生部《关于“黄芪”等物品不得作为普通食品原料使用的批复》的规定:“芦荟、土茯苓、玫瑰、珍珠、首乌等114种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仅限用于保健食品。未经安全性评价证明其食用安全性的,不得作为普通食品原料生产经营。如需开发用于普通食品生产,应按照《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规定程序进行食品安全性评估并申报批准。否则,应按照《食品卫生法》和《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罚”。
调查中,这家超市不能提供上述燕窝的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工商人员据此认为,这种燕窝不是保健食品,应当属于新资源食品的范畴。但是,这家超市未能提供由卫生部新资源食品专家评估委员出具的安全性评价报告。工商人员据此认为,这种燕窝属于违规的新资源食品。
工商人员现场暂扣了上述燕窝。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铜陵新闻网—章海文 杨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