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业龙头铁腕保价引反垄断处罚 茅台回应称应允许改正
为维护终端价格和品牌形象,去年12月,贵州茅台对旗下经销商发出“最低限价令”,要求经销商们不得擅自降价。
今年1月,媒体报道称国酒茅台(贵州仁怀)营销有限公司发出处罚通报,3家经销商由于低价和跨区域销售被处以暂停执行茅台酒合同计划,并扣减20%保证金,以及提出黄牌警告。另外一家酒业老大五粮液也不甘示弱,对12家降价或窜货的经销商进行通报处罚。
不过,“限价令”作用还未显现,却引来价格部门的调查。国家发改委反垄断局和地方价格监管部门介入调查后,茅台五粮液相继“低头认错”,取消违反反垄断法有关的营销政策,茅台一并撤销此前对相关经销商的处理决定,退还已扣减保证金。
19日中午,中国广播网发出一篇题目为《茅台和五粮液因实施价格垄断被罚4.49亿元》的稿件称,“记者今天(19日)从国家发改委相关部门了解到,茅台和五粮液因实施价格垄断被罚4.49亿元,所罚金额是上年度两家酒企销售额的1%。”但截至发稿为止,国家发改委网站尚未登载上述处罚的具体通知或信息。
据悉,发改委新闻中心相关工作人员19日下午在接受中证网求证时称,发改委已注意到网络媒体对此的大量报道,但是尚未掌握具体情况,正在努力核实中,不确定何时能出结果,有消息会第一时间发布到网上。
对这一事件,茅台集团办公室主任邹欣19日在接受中国网消费频道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自己对发改委的处理决定没什么个人看法。他说,从企业发展角度看,企业犯了错应允许企业改正。
发改委曾多次就垄断事件处罚企业 业内:处罚目的是让行业走稳
据悉,因各类垄断市场行为,国家发改委曾多次开出罚单。
2013年1月,国家发改委对韩国三星、LG,我国台湾地区奇美、友达、中华映管和瀚宇彩晶等六家国际大型液晶面板企业2001年至2006年的价格垄断行为进行处罚,包括责令退还、没收和罚款总金额达3.53亿元。
2011年11月,发改委发布公告,山东顺通和山东华新两家医药企业因触犯《反垄断法》和《价格法》,对其做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其中山东顺通合计687.7万元,山东华新合计15.26万元。
就在同一个月,发改委还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进行反垄断调查,查明两公司在互联网接入市场上涉嫌垄断。
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打假工作委员会投诉举报办公室主任贾宁对中国网消费频道表示,价格垄断就是企业为了保证自身的利益,没有顾及法律法规,几个企业统一口径的价格,最后还是要消费者“买单”。
针对此次对茅台和五粮液做出的处罚,在贾宁看来,此次处罚说明政府看到了白酒行业的问题,反垄断调查和罚款的目的都是希望行业走好、走稳,白酒作为大众消费品如果过于浮躁,损失的不仅仅是购买其股票的投资者,最后还是会导致企业本身的损失。
高端白酒价格打破“逢节必涨” 价值理性回归将至
白酒行业在经历了“黄金十年”后,“勾兑门”、“散酒门”、塑化剂风波等,在2012年可谓“摊上了很多事”。
今年春节期间,有媒体报道,本该迎来销售旺季的白酒市场遇冷,茅台、五粮液等高端白酒的销售量同比下滑40%-50%。
舆论认为,由于经济增速放缓、严控“三公消费”等原因,高端白酒价格“逢节必涨”的定律已被打破。
“短期来看是坏事,长期来看是好事”,酒仙网董事长郝鸿峰接受中国网消费频道记者专访时表示,从去年冬天开始中国白酒行业的“发烧”程度终于降温,得到了理性的回归,酒企可以注重自身品质和价格的回归。“只有价值回归理性的时候,这个行业才可能长期地、健康地发展。”
同时,郝鸿峰也表示了对发改委处罚的认同。“酒企应尊重市场规律,希望酒企不再利用强势地位来控制和压迫经销商”。他认为,此次酒企因价格垄断被罚可以让白酒价格降下来,让消费者得到实惠,并对酒类企业会起到警示作用,希望酒企不再利用强势地位来控制和压迫经销商。
根据媒体报道,除以上两家企业,国家发改委和部分省发改委正在对白酒行业主要企业的厂商价格约定关系进行调查,很可能还有更多酒企会被责罚。
不过,因为“中国白酒市场很大,两家酒企占的比重不足以形成垄断”的观点,中国酒类流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刘员直呼这个处罚“有些看不懂”。
在他看来,白酒企业维护自己的市场价格完全是企业行为,两家酒企并未构成市场垄断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