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消息 在近期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北京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抽检出下列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名单予以公示,并决定对以下不合格食品在流通领域采取停止销售措施。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对本市流通领域食品抽检中发现不合格样本1个(不合格食品名单见附表)。
北京市工商局提醒消费者:凡已购买上述不合格食品的消费者可凭购物小票和食品外包装向销售单位要求退货。
样品名称 |
商标 |
规格型号 |
生产批次 |
标注生产单位名称 |
不合格项目(标准值/实测值) |
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
太平脯 |
清香茂 |
散装称重 |
2011年9月9日 |
北京清香茂食品厂 |
二氧化硫g/kg(≤0.35/2.4) |
北京鑫锦艺工贸有限责任公司雪满天商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