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天津视窗2月7日电:记者从天津市检察院获悉,针对去年(2011年)以来国内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屡屡发生的情况,日前,市检察院向全市检察机关发出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和相关职务犯罪等危害民生、民利犯罪活动,努力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天津市检察院相关规定,各级检察机关要建立信息沟通和月报制度和督办案件报告制度,及时发现案件线索,加大案件查处力度,绝不姑息。各级检察院和有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坚决避免办案进展迟缓、案件积压等情况。在办理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过程中,注意发现可能存在的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及时将有关情况报送市检察院。(记者 冯琳 通讯员 朱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