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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聊城部分酒店加工制作含有剧毒河豚鱼

   日期:2012-02-13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364    

    河豚鱼有剧毒,食用不当会要人命,但聊城市仍有酒店把河豚鱼做成菜,直接上了餐桌,本月10日,市药监局再次发文要求严查违规制作鲜河豚鱼的酒店。

    本月10日,聊城市药监局下发聊食药监餐〔2012〕11号《关于严禁餐饮服务提供者经营河豚鱼的通知》。通知要求,为杜绝食品安全事故发生,自通知发布之日起严禁任何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工制作河豚鱼。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餐饮服务监管科工作人员介绍,河豚鱼腹中有剧毒,它的脊血、鳍尾、肝脏等处,都藏有毒汁。根据调查发现,聊城市辖区内仍有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工制作河豚鱼。

    市民如发现有违规制作河豚鱼的酒店,可拨打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餐饮服务监管科电话8536112,进行举报。对仍经营河豚鱼(或以其他替代名称)的,一律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记者 王尚磊 通讯员 孙春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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