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杰)王勇将散装酒装进瓶中,并使用"皇家礼炮"、"芝华士"等品牌的注册商标,累计涉案金额达67万余元。记者昨天获悉,朝阳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王勇有期徒刑2年。
王勇现年33岁,是吉林来京人员。2010年至去年,王勇雇用孙某在朝阳区垡头等地,使用"芝华士"、"皇家礼炮"等多种品牌洋酒商标,将散装洋酒、葡萄酒装入其中卖出。一年间,他们累计卖出假洋酒1400余瓶、葡萄酒近7000瓶,涉案共计67万余元。去年初,王勇主动向警方投案。
朝阳法院审理后认为,王勇未经商标注册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特别严重,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鉴于他有自首情节,当庭自愿认罪,从轻判处有期徒刑2年,处罚金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