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吉林省食品安全办公室了解到,为鼓励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吉林省将出台《吉林省投诉举报和大要案查处奖励办法》,奖金额度按照举报案值的5%、3%、1%设立,最高不超过5万,发现一般问题举报,至少是50元。
"如举报属实,举报人可根据案值获得不超过五万元的奖励,无涉案货物或者货值金额无法计算、举报违法事实成立的,可酌情给予举报人一定金额的奖励。"吉林省食品安全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崔洪海介绍说,"最高不超过5万元,但实际操作中会很容易达到5万元,目前正在完善流程程序,近期将下发执行。我们还将设立60个县级食品安全监督举报中心和622个乡(镇)监督举报站,实现全省乡镇以上监督举报全覆盖。" (陈银江 周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