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高苏平等16名省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云南省食品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的议案》等11件议案,经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三次会议表决,被正式确定为本次大会议案。今后,食品小作坊、食品摊贩的去留问题将有望立法管理。
据介绍,本次大会共收到10名以上省人大代表和专门委员会提交的议案15件,其中有9件是立法议案,涉及经济、城市管理、古镇保护、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普洱茶保护等;社会民生类占5件,涉及劳务派遣、登山运动管理等。经过审议和表决,11件正式列为议案办理。
列为议案办理的分别为,高苏平等16名省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云南省食品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的议案》、杨丽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云南省劳务派遣条例>的议案》、杨丽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云南省职工教育条例>的议案》、曾家才等13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云南省昭通市城市管理条例>的议案》、李疆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云南省豆沙古镇保护条例>的议案》、沈培平等23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云南省普洱茶保护条例>的议案》、省人大民族委员会提出的《关于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成员中应有25个世居少数民族代表的议案》、周跃等16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请省人大常委会对省政府节能减排工作进行工作视察的议案》、周跃等16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请省人大常委会对省政府节水抗旱工作进行工作视察的议案》、茸芭莘那等15名代表提出的《关于修订<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议案》、黄秋苹等18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制定和出台<云南省登山运动管理条例>的议案》。
(李海玲 田源 蔡婧妮 李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