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婷
去年8月,武汉市汉阳区率先在辖区7家大型超市设立了“临期食品专柜”。可是半年过后,目前这7家超市仅有一家的“临期食品专柜”在正常运行。
日前,记者在汉阳区王家湾的家乐福转了几圈,未能找到此前设立的“临期食品特别优惠专区”。食品区的一名销售人员称,近期超市调整了货柜,调整后再未见到该专区。另一名女员工猜测,调整货柜后取消了该专柜。
随后,记者又走访了汉阳区的中百仓储、武商量贩等超市,均未找到“临期食品专柜”,只有沃尔玛王家湾超市还有该专柜。
一直负责“临期食品专柜”设立工作的工商部门负责人说,年前该部门检查了7家设立专柜的超市,发现多家超市都将“临期食品专柜”撤了,现在真正仍在正常运行的只有王家湾沃尔玛超市。
部分超市负责人透露,撤除专柜主要有两大原因:一是部分超市表示卖场内不存在临期食品的问题,一般食品临近保质期一半时间时,卖场就会通过促销和打折的办法,将临期食品尽量消化。如果食品临近保质期1/3或1/4的时间仍未卖完,超市方会与供货商联系退货。二是临期食品价格优惠幅度并不大,对消费者吸引力有限,因此部分超市不得已将专柜撤掉。
然而,一大型超市食品区负责人向记者透露,专柜不赚钱也是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她告诉记者,超市货柜设立有一定资金投入,而设立临期食品专柜既花钱,又不讨消费者欢心,效益不高,因此部分超市撤下这个专柜。
此外,她还表示,如将临期食品拿出来单独降价销售,又存在一个价标问题难解决,“有关部门规定,一种商品只能有一个价格条码,如果有两个价格,就得另外再去购买一个价格码,这直接增加了销售成本,程序也更麻烦”。
“临期食品的醒目提醒或专柜设立虽不能直接增加经济效益,但它仍是一个三方共赢的事”,华中师范大学社会学系梅志罡教授这样认为。梅教授告诉记者,将临近保质期的食品设立专区降价销售,在国外食品卖场是普遍做法。
他认为,设立专柜的作用主要有三,首先是企业对自己生产的产品负责,设立一个专区销售临期食品,便于企业对此类食品的管理,同时降价销售促进食品销量,能为企业挽回部分损失。
其次,对消费者而言,临期食品仍是安全可食用的产品,除开部分消费者,在产品质量不变的情况下,以较低价格购买这类商品,对于经济能力一般的消费者来说,也是一种有效的节约方式。
再者,对卖场来说,对临期食品做出醒目提示或设立专柜,是为卖场建立销售信誉,同时能为生产企业和消费者之间建立一个更好的消费渠道。
对此,武汉市政协委员秦前红认为,国家工商总局发文,是对企业和消费者负责,该文应对企业产生约束力。他认为,超市将临期食品混搭卖虽说不违法,但不是负责任的做法,企业不应只做纯粹的经济人,还应对消费者安全负责。《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