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680个试点县要确定不低于30%比例的学校作为学生营养状况监测点,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学生营养状况常规监测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确保能够切实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
记者从教育部获悉,自2011年秋季学期起,国务院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财政每年拨款160亿元,率先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680个县(市)启动国家试点,惠及这些地区所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约2600万名在校学生。
记者从教育部获悉,全国680个试点县要确定不低于30%比例的学校作为学生营养状况监测点,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学生营养状况常规监测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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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校长负责制
针对2012年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工作,教育部副部长鲁昕表示,要落实政府责任,抓紧建设责任体系,政府层面统筹建立起省、市、县三级责任体系,学校层面把责任体系建到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与有关供餐企业(个人)签订目标责任书。
做好监督检查,建立实名制的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和学生营养健康监测评估制度,主动接受各方监督。(记者 王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