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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将实施新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标签违规罚10倍货值

   日期:2012-02-27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336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吉林省即将实施新《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与原通则相比,新规做出了9大改变,其中,标签违规可罚10倍货值以及增加食品中可能含有致敏物质时的推荐标示等要求,最为引人关注。

    这个新的预包装食品标识通则,在吉林省与原通则相比增加了这个规格的标识方式,也修改了食品添加剂的标识方式,要求食品标识不但要清晰醒目,它的背景和底色也要采取对比色,使消费者很容易辩相和识读,食品标识使用的文字应当是规范的中文,它的包装最大的表面积如果大于20平方厘米的话,标识中强制标注内容的文字、符号、数字的高度就不得小于1.8毫米,要求和规定非常的细致。在4月20号,新的通则就将在吉林省正式实施了,之后对不符合规定的,执法部门将会对企业依法处以5倍或者是10倍的(获释)金的罚款,如果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的后果并构成犯罪,将会依照相关规定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对此,吉林省质监部门就表示说,出台这个新通则首先就是为了保证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如果是食品标识中声称具有某种营养成份,而实际上没有,或者声称营养成份到了一定的含量,但实际低于该含量的话就构成虚假宣传,一旦消费者发现并证实可以依法投诉获得赔偿。其次新通则的调整也是生产者和经营者的需要,因为他们根据详细的标签说明来扩大宣传,让消费者更加了解企业和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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