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尹辅华)记者昨日从佛山市食药监局获悉,餐饮单位新录用人员和健康证明有效期已满的服务人员,须到佛山市18家指定医疗机构作健康体检,办理新版健康证明。如发现有从业人员不持证上岗的单位,将责令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目前佛山市全面启用《广东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证明》,要求各餐饮服务单位强化对本单位健康检查的管理,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凡未取得健康体检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一律不得从事餐饮服务工作。从4月1日起,若新领取的健康体检证明不是由指定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将被视作无效证件。
"我们要求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市食药监相关负责人指出,全市18家指定医疗机构(省局备案的首批健康检查机构)核准承担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健康证明发放工作,将使用全省统一的健康证明管理信息平台和报送系统,对餐饮服务人员的健康体检、健康证明发放等进行信息化管理。新版健康证明在健康检查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发放,其有效期限为1年。原持有的健康体检证明在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
据了解,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在工作时要随时携带健康证明,如在执法人员督查时未能出示,将按未取得健康证明处理。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凡未持有效健康体检证明上岗的,先责令整改,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将从严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18家备案健康检查机构名单
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
佛山市禅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医院
佛山市高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门诊部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医院
佛山市南海区妇幼保健院
佛山市南海区第二人民医院
佛山市南海第四人民医院
佛山市南海区盐步医院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医院
广东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南海区中医院)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医院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医院
佛山市南海经济开发区人民医院官窑分院
佛山市南海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门诊部
佛山市南海经济开发区人民医院(佛山市南海区狮山松岗医院)
佛山市南海经济开发区人民医院小塘分院
佛山市南海区罗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