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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购多次销售过期食品 市场监管局:将从重处罚

   日期:2012-02-29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518    

    王高彬向法院起诉深圳乐购,乐购称已经意识到错误将认真整改

    "买假打假,维权还是敲诈"追踪

    南都讯 记者成希 李国斌 实习生曹伟 吴冰因购买到过期食品索赔遭拒,王高彬开始跟深圳乐购超市"较真".他多次举报该超市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发起十余次行政和民事诉讼。乐购超市认为他是敲诈勒索,拿出2.2万元钱"钓鱼设套",同时报警,警方最终认定王高彬不构成敲诈勒索罪(《南方都市报》昨日报道)。

    昨日,王高彬向深圳龙岗警方举报乐购涉嫌诬告陷害,要求警方追究乐购负责人的刑事责任。他还向龙岗法院提起诉讼,以乐购侵犯他的名誉权为由,要求乐购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依法对乐购从重处罚,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

    超市:他明显是恶意投诉

    "他不是普通的消费者,而是职业的举报人,专门以此谋生,其行为并不光彩!"昨日,乐购超市相关负责人介绍,王高彬以前是乐购超市员工,发现了超市的一些漏洞,他在职时没有向超市提出批评和建议,反而别有用心地从超市离职,然后利用超市漏洞"找茬"牟利,这是明显的敲诈勒索。

    这名负责人称,王高彬短短1年多,就向市场监督管理局、物价局、税务局、药监局等政府部门投诉上百次,这明显超出了普通消费者的投诉范畴,属于明显的恶意投诉。不仅浪费行政资源,还严重干扰超市的正常经营。

    王高彬承认,在不到1年的时间里,他投诉乐购不下90余次,因为他对乐购店大欺客的行为感到气愤。为了让超市售假的行为得到惩处,他多次往返跑超市和市场监督局,协助相关部门调查。但乐购是大公司,有足够的人力、物力、财力来折腾消费者。

    王高彬称,他的投诉都是有依据的,其中大部分得到各级政府部门的认可。乐购不思悔改,不对举报人进行奖励和肯定,相反对举报人进行侮辱诽谤,甚至诬告陷害,行为恶劣。

    昨日,王高彬向龙岗警方举报乐购涉嫌诬告陷害,要求警方追究乐购负责人的刑事责任。他还正式向龙岗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乐购侵犯他的名誉权为由,要求乐购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

    打假者:要求乐购悬挂警示标志

    昨日下午,王高彬再次来到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分局,递交了一份说明,称2月7日签名的《撤回申诉证明》作废,是受特易购商业(深圳)有限公司龙城分公司超市负责人威逼利诱做出,不能代表他本人的真实意愿。再加上该公司拒不改正错误,拒不主动消除影响,过期食品屡禁不止,故意污蔑、诋毁、诽谤消费者声誉,他将不遗余力将监督维权进行到底,向公司追诉名誉侵权的同时,也要求分局依据自由裁量权给予从重处罚。

    王高彬请求该分局销毁乐购销售的过期食品,依法立案查处乐购,没收非法所得,从重行政处罚。并要求追究乐购的刑事责任,责令乐购关门整改,并悬挂"假冒伪劣商品销售者"警示标志十日。同时要求退回9 .3元货款,给予十倍赔偿,补偿车旅误工等直接损失并赔礼道歉,并给予举报人奖励。

    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已经收到王高彬的举报和申诉,分局对此立案调查,乐购超市多次销售过期食品,屡次违法而拒不改正,其行为严重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28条的规定,分局将根据该法第85条和《行政处罚法》第23条的规定,对乐购从重处罚,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至于是否对乐购做出悬挂"假冒伪劣商品销售者"警示标志十日,分局将做出谨慎决定。

    昨日下午,乐购北京总部媒体公关部向南都记者表示,称乐购已经意识到错误,本着对消费者负责任的态度,乐购将加强监管,认真整改。对于王高彬的举报和诉求,乐购会认真听取他的意见。目前乐购对他的行为尚无定论,暂时不会再向警方继续举报他敲诈勒索。

    打假生活

    职业打假月入过万

    乐购超市负责人昨日承认企业管理漏洞,并表示王高彬举报的问题属于超市和商场的潜规则,普遍存在于零售行业,王高彬光盯着乐购不公平。

    王高彬则回应称,他对其它超市巨头也公开宣战。他称自己是热心举报人,从前年开始从事专业打假工作,其打假的对象一般是超市商场的假冒伪劣食品,包括过期食品。

    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索赔过程在一般消费者看来非常麻烦而不愿意做,而这是热心打假人的日常工作。王高彬称,早在2年前,他就辞职专职打假,每天至少要跑6个商场超市。他每个月收入能够过万,比在工厂打工强多了。

    深圳地区读者详见AⅡ叠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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