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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大塘烧鹅”国雄店被认定商标侵权 面临拆牌

   日期:2012-03-01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477    

 

   ■"大塘烧鹅"餐饮类商标注册人李先生称自己的商标曾经被人恶意注销过,这是李先生给记者展示的报警回执。新快报记者 毕志毅/摄

    "大塘烧鹅爆出商标侵权"追踪

    "大塘烧鹅"国雄店被认定商标侵权 面临拆牌兼罚款

    海珠区一"大塘烧鹅菜馆"因卫生问题被行政处罚

    ■统筹:新快报记者 陈海生 张小奋

    ■采写:新快报记者 阮剑华 王吕斌 冯艳丹 陈海生 实习生 美日亚 李俨儿

    深受老广喜爱的"大塘烧鹅"品牌,近日陷入一轮侵权、恶意抢注的争议当中(本报曾做连续报道)。昨日,事件又有了最新进展,广州市工商局在接到控诉材料后,决定受理此案。"大塘烧鹅"国雄店被初步认定构成侵权,工商表示将会进行相应处罚,并初步认定商标并不存在恶意抢注行为。与此同时,昨日曝光的海珠区聚德西路"大塘烧鹅菜馆"存在卫生问题被查实,海珠区食药监局对其作出责令整改、警告等行政处罚。

    市面"大塘烧鹅"均涉嫌侵权

    昨日,广州市工商局商标处处长梁小平在接受新快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目前递交材料来看,广州海呐百村饮食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注册的"大塘烧鹅"是43类,属于服务商标,未经许可,其他人不能在商标范围内使用。而广州合筷意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的29、30类"大塘烧鹅"属于实体商品商标。"根据商标使用范围的界定,国雄店大塘烧鹅使用在餐厅牌照上,属于侵权。"他表示,投诉材料已转由店址所在地越秀工商分局查办。

    梁小平介绍,根据初步调查,目前广州市面上的"大塘烧鹅"快餐店都在招牌上使用"大塘烧鹅",这属于广州海呐百村饮食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注册的快餐、餐馆范围,明显属于商标侵权。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经营者可以在营业执照的名称下适当简称作为招牌名。但是经过调查,市面上各"大塘烧鹅"快餐店的营业执照名都与"大塘烧鹅"无关。"这也可以再次佐证他们是在餐厅范围使用大塘烧鹅商标。"梁小平说,这些经广州合筷意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授权加盟的"大塘烧鹅"快餐店,如果只是在悬挂烧鹅的橱窗上打"大塘烧鹅"就没问题,但是如果未经广州海呐百村饮食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许可而使用"大塘烧鹅"为招牌名,就属于商标侵权。

    面临非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

    市面上"大塘烧鹅"快餐店的侵权行为如何处理?广州市工商局商标处张科表示,根据《商标法》的规定,首先要"拆牌",停止侵权行为。工商部门将收回牌照并进行销毁。

    至于如何处罚,张科表示处罚的标准是非法所得的3倍以下罚款。如果快餐店是在权利人取得商标专用特权之后开业的,将从开业之日算非法所得。如果在之前开业,则从权利人取得商标专用特权之日,即2009年4月21日算起(此为大塘烧鹅43类商标的生效时间)。而非法所得的界定将会通过查账目来定,所属时间范围内的经营所得全部都会算在内,如果账目无法查实则罚款10万元。

    此次处罚对象国雄店,其余店面将怎么处理?对此梁小平介绍,商标权是私权,原则上只查权利人投诉的店,即国雄店,"但如果侵权行为导致整个经济秩序混乱,工商也可以主动去查。"

    初步判断不存在恶意抢注

    对于广州市合筷意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认为其是"大塘烧鹅"品牌的最早使用者,"大塘烧鹅"餐饮类商标遭人恶意抢注一事,梁小平表示,按照《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初审公告3个月内可以提出异议,取得商标权之后5年内可以向国家商标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争议。

    "从目前看,当事人两个期限内都未行使权力,属于自动放弃。"梁小平说,初步判断不属于恶意抢注。他推断,出现这样的情况,可能是因为当事人知识产权意识不强。为此他呼吁更多企业加入到广州市商标协会,参加商标法律法规学习,强化商标品牌意识。

    风波不断

    "大塘烧鹅"商标曾遭冒名注销

    昨日下午,广州海呐百村饮食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李先生("大塘烧鹅"餐饮类商标现持有人)来到新快报。他拿出一堆文件,报料称在2008年,自己正在购买的"大塘烧鹅"曾遭人冒名撤销。

    致使商标一年多无效

    李先生说,2010年,他向王安购买商标后,却在商标网站查阅时发现,"大塘烧鹅"餐饮类商标已在2008年被注销,注销人竟是王安本人。感到莫名其妙的李先生和王安随即报警,在调查中他们得悉,注销者是深圳一家商标代理公司,其冒用了王安的身份证进行了注销行为。事件经过一年多的调查,最终以撤销注销,李先生重新获得申请号为4820151的"大塘烧鹅"餐饮类商标告终。

    而由于他人的假冒恶意注销商标行为,"大塘烧鹅"餐饮类商标出现了一年多的无效期,直接导致接手这一商标的李先生,虽然投以巨资,却无法开展市场化操作,致其身心疲惫。

    在长达一年多的时间里,李先生一直不知道冒名注销是何人指使,然而,一份意外的材料让他恍然大悟。原来,在李先生购买"大塘烧鹅"餐饮类商标的同时,广州市合筷意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也在不断申请注册各类"大塘烧鹅"商标。但由于先后问题,在43类申请上一直遭到李先生异议而不成功。

    幕后主使是"合筷意"?

    在此期间,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向李先生寄发了许多材料。其中夹杂了一份广州市合筷意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下属企业广州市大塘食品有限公司,与广州市中原商标代理有限公司签订的代理协议,签订日期为2008年7月24日。

    在这份代理协议中,广州市大塘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广州市中原商标代理有限公司,办理申请号为4820151的"大塘烧鹅"餐饮类商标侵权法律事务,撤销该商标在国家商标局的注册申请。如成功将该商标撤销或撤回,广州市大塘食品有限公司将支付广州市中原商标代理有限公司人民币10万元。

    "这个商标根本不是大塘公司注册的,他们不可能办理注销。"李先生说。他认为竞争对手此举已经构成违法行为,不过由于事件得以制止,他并未对对方深究责任。

    昨日下午,广州市合筷意餐饮管理公司方面否认曾委托广州市中原商标代理有限公司,注销"大塘烧鹅"餐饮类商标。"很简单的道理,不是我们注册的商标,怎么能注销呢?"相关负责人称,此次商标之争,不排除有人趁机炒作的可能性。

    相关新闻

    大塘烧鹅菜馆卫生差被警告

    前日新快报记者走访过程中,曾在海珠区聚德西路发现了一家"大塘烧鹅菜馆",其员工称该店与合筷意和海呐百村均无关系,同时其内部卫生环境也不乐观,且未按照规定悬挂营业执照等证照。记者随后向海珠区有关部门反映了情况(详见本报昨日A15版)。

    接到记者反映的情况后,昨日,海珠区食药监局来到涉事餐馆进行调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店柜台已经放上了营业所需相关证照,且均在有效期内。但由于开业已久,店内部分设备已出现老化现象。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着重对店内卫生进行了检查,发现存在不少脏乱差现象。按照相关规定,海珠区食药监局当场做出责令整改、警告等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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