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家住六合的王女士高兴地给家人做年夜饭,结果一桌人都喊"菜咸了",王女士心里着实不乐意,她一番检查,发现家里买来的标着"日远"牌的无盐味精,居然是咸的。王女士提着味精去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报告显示氯化物超标,谷氨酸钠含量不足,根据国家标准是不合格产品。警方通过侦查,找到了生产该批味精的女老板施梅,近日,施梅等相关嫌疑人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南京六合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王女士被家人"投诉"后,把所有的调料都检查了一下,顺手沾了点味精尝尝,是咸的。王女士再看包装,分明是标着"日远"牌子的无盐味精,显眼处还标着"99.9%纯味精".王女士提着味精去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报告显示氯化物超标,谷氨酸钠含量不足,根据国家标准是不合格产品。也就是说,这个所谓的味精,味精含量不足,盐的成分超标。
买来的味精,却成了咸盐,王女士找到卖味精的门口小店,小店老板张松委屈得很,两人一起闹到了派出所。派出所进行登记,发现近来群众反映这个问题还有好几起,于是展开调查,顺着"日远"味精的销售途径一路追踪下去。民警从商标注册部门得到线索,"日远"味精品牌属于一个叫王明浩的人,王明浩证实这个品牌确实是他注册的,一直由他的前妻施梅使用,据他所知,施梅确实在做味精生意。
面对突然出现在眼前的民警,施梅交代了自己的不法行为,从去年开始,她持前夫王明浩所有的"日远"品牌进行味精生产,事实上就是进货味精,往里面掺加盐,掺加的比例大都在10比1以上,价格高的味精多掺,价格低的少掺,然后通过朱小雨等人的销售渠道销往南京、安徽滁州、天长等地,每月生产四五吨,三个月下来就赚取了6万元左右的利润。
警方在施梅的住所查找并扣押了大量掺加了食盐的味精。面对确凿的证据,施梅却声称给味精加盐是国家许可的。
施梅的行为到底是否构成犯罪呢?检察官告诉记者,目前我国味精标准中,许可生产并可以在市场上销售的味精有三种,分别是普通味精、加盐味精和增鲜味精。其中,只有加盐味精是定量添加精制盐的均匀混合物,但是标准同时规定,加盐味精产品的味精(谷氨酸钠)含量应不小于80%,食用盐添加量应小于20%.施梅所生产的味精,包装标注99.9%纯度,理应属于普通味精,但实际上加盐量接近17%,其行为在刑法上构成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文中人物均系化名)赵忠 田华 魏晓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