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卫生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和食品药品监管局2月10日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落实贯彻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部署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
近日,上述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的通知》,决定自2012年1月至7月在全国开展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通过审核清理,取消经整改仍不达标、不符合设置规划或有严重违法行为企业的定点屠宰资格,坚决制止将不达标定点屠宰厂(场)违法作为屠宰场点的行为,确保所有取得生猪定点屠宰资格的企业符合《食品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及相关标准,防止病害肉流入市场,确保肉品质量安全。
姜增伟指出,做好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是保障肉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措施。《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发布以来,各地通过审核把关,取消生猪定点屠宰资格3497家,责令3748家屠宰企业限期整改,保留屠宰企业18150家,提高了屠宰企业的集中度和管理水平。但是,从总体上看,目前全国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小而散的局面依然普遍存在,相当一部分小屠宰企业在生产设施、人员设备、检验检疫、环保要求上不达标,屠宰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甚至向定点屠宰企业蔓延。这次审核清理工作,就是要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和标准要求,对所有定点屠宰企业进行审核,对那些违法设立、违规生产的屠宰企业进行清理。
姜增伟强调,各地要制定明确的审核清理工作方案,严格按照从企业自查到县(区)级、地(市)级、省级主管机关逐级审核的程序,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条件和标准进行审核,小型屠宰场点也要进行严格审核清理。为保障审核清理工作取得预期成效,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部门协作机制。要严格执行审核清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认真组织召开辖区内定点屠宰企业审核清理工作动员会,提高认识。要强化责任追究,加强抽查和联合督查。同时,要充分发挥群众和媒体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