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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强迫档主转让豆芽档 四“豆芽霸”昨领刑

   日期:2012-03-13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175    

    4名男子因犯强迫交易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至三年

    文记者钟达文 通讯员王创辉、周爱婷

    4名男子,组成一个团伙,在多个市场内通过言语恐吓、刀棒殴打、反锁大门、扎破汽车轮胎、投放"百草枯"农药等方式强迫他人低价转让豆芽档位。

    昨日下午,东莞中级人民法院对罪犯进行公开宣判,4名男子因犯强迫交易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至三年,并处罚金。

    "豆芽霸"如何霸道?

    不愿意转让档位就暴力相向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9月至11月,吴某军伙同几名不知名男子多次要求被害人汪某庆转让其位于东城区主山市场内的批发豆芽档位,汪某庆拒绝了收购要求。同年10月29日凌晨4时许,汪某庆在东城区东宝路被两名手持铁棒的男子打伤。其后,汪某庆被迫以16000元的价格将其批发豆芽的档位转让给吴某军。

    2010年10月,吴某军伙同几名男子到被害人汪某全的出租屋要求汪某全以低价转让位于主山市场内批发豆芽的档位,汪某全拒绝。于是吴某军等人多次用言语威胁恐吓汪某全。到了11月,汪某全知道其老乡汪某庆被人打伤,非常害怕,被迫以19000元的价格将主山市场内卖豆芽的档位转让给吴某军。

    投农药毒死他人豆芽

    除了暴力威胁以外,"豆芽霸"频出损招。2010年9月至2011年3月间,在主山市场经营豆芽批发生意的吴某宏,多次拒绝吴某军、傅某伍、杨某全和王某晓的收购转让要求。

    去年3月11日1时许,吴某军等人就携带着农药"百草枯"到吴某宏的住处,在他的豆芽作坊和水井内投放"百草枯",毒死豆芽约7000斤,造成经济损失约7000元。

    2011年3月上旬一天零时许,吴某军、傅某伍、杨某全和王某晓为胁迫被害人汪某宽转让其豆芽档位,就去到汪某宽在东城区大塘头新兴街的住处,用防盗锁从外面将汪某宽家的大门反锁,不让汪某宽到市场营业。

    郑某法、甘某锋、吴某华、汪某和四人此前在茶山镇中心市场内批发豆芽。吴某军等人多次对四人进行言语威胁,扬言"不转让后果自负",后甘某锋被迫签订协议以22000元的价格将豆芽档位转让给吴某军,而郑某法等三人被迫分别以25000元的价格将豆芽档位转让出去。

    中院判决:

    被告构成强迫交易罪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并于去年11月22日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吴某军、傅某伍、杨某全和王某晓分别被判处三年三个月到三年九个月的有期徒刑,并处两千到三千元不等的罚金。一审宣判后,三人提出了上诉。

    东莞中级人民法院在昨日的宣判中认定,吴某军、傅某伍、杨某全和王某晓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转让市场经营权,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强迫交易罪,依法应予以惩处。这与一审判决相同。

    而在刑期方面,二审判决,吴某军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傅某伍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九个月、杨某全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王某晓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八个月,罚金数额则没有变化。

    被告强词夺理:

    收购豆芽档是为了"规范市场"

    在宣判后,团伙四人均表示接受法院的判决,主要成员吴某军表示将在狱中"好好改造,出来还继续做生意".不过,吴某军仍表示,自己向受害者们提出的转让价格其实并不算低价,也就是"跟一般市场价差不多".吴某军还向记者辩称,自己希望收购这么多豆芽批发档位,是为了"规范那些地方的豆芽市场","这些档位归我统一管理以后,就可以生产出更卫生的豆芽",吴某军说,"而且,其实档位转让给我以后,那些原来的档主也都可以继续帮我加工,赚的钱其实比他们之前自己做生意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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