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欧志葵 实习生/徐少申)国内知名功能饮料红牛又被质疑。昨天,广州天河区法院受理了知名打假人王海诉红牛“隐瞒安全使用量”,同时被起诉的还有广东吉之岛天贸百货有限公司。不过,昨天红牛公司方面表示,暂未接到法院通知。
据王海方称,3月4日,他在广东吉之岛天贸百货有限公司购买了两瓶250ml装的红牛饮料:红牛R维生素功能饮料和红牛R维生素功能饮料(牛磺酸强化型),共价值12.7元。购买后,王海发现红牛罐体上标注“饮用方法:每日两罐”。“‘每天喝两罐’,是使用方法,没有限量的要求,非常容易给消费者造成误导。”王海称,红牛在产品外包装上没有标注食用量的标识,欺骗消费者。“按照国家药监局的一个通报的说明,每天不超两罐才是安全的,如果超过两罐,就可能危害到人体的健康。”王海认为,这里牵扯到公众的知情权被侵害。
据悉,王海于3月13日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提交了民事诉状,请求法院判令红牛在“维生素功能饮料牛磺酸强化型(白色灌装)及维生素功能饮料(金色灌装)”外包装上明示限量标准,同时要求对方双倍赔偿货款,召回同批次产品,并书面赔礼道歉。昨天,该案已获法院受理。
据介绍,人大代表纪玉君在今年两会期间,曾提交了“关于主动公开食品药品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其指标抽检结果的建议”。在建议中,他与另外3名代表援引了国家质检总局2月15日下发的《关于红牛饮料检验结果的通报》,并指出其中所提及的红牛饮料生产企业在标签标识等方面存在“不规范”。纪玉君认为,这种“不规范”可能就包括红牛食用方法及食用量限制并没有被明确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