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边奶茶铺、果汁摊现制现售的饮料,由于长期缺乏规范,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昨天,本市制定的现制饮料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开始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对制售饮料单位的场所、从业人员、原料等作出规范。
现制饮料是指现场制作并销售的,供消费者直接饮用的预包装或者非预包装饮料,包括现榨饮料和现场调制饮料。标准规定,现场制售现榨饮料应有专用、独立的制作加工场所,餐饮服务单位和食品零售单位对应的加工场所应分别不小于2平方米和8平方米。在加工时,单位应安排专人穿戴洁净的工作衣帽和口罩,洗净和消毒双手。果蔬被现榨前,应进行清洗、切配并消毒,再采用洁净水冲洗过滤。消毒后的果蔬及其半成品应冷藏,6小时内就要被榨成果蔬汁,否则要重新消毒才能使用。
根据标准,各类现制饮料要有对应的贮存条件,以热饮品形式供应的五谷杂粮饮品,销售前要放于密闭加热保温设备中贮存,确保中心温度高于60℃;以冷饮品形式供应的五谷杂粮饮品,应当天制作、当天销售,并确保中心温度在低于10℃的条件下,贮存于密闭冷藏设备中。现榨果蔬汁从制作到销售应控制在2小时内,并放于10℃以下的密闭冷藏设备中贮存,中心温度达不到要求的产品不得销售。而现场调制饮料从制作到销售应控制在4小时内。
此外,用于制作现榨饮料的水、冰块,应使用通过符合相关规定的净水设备处理后的或煮沸冷却后的饮用水。经营者应主动向消费者明示产品成分,包含水、冰等占产品的比例,以及保质期限或最长食用期限。添加水、冰的现榨果蔬汁不得称为纯果蔬汁饮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