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出台《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
增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 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据新华社消息 国务院近日出台《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明确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
国务院确定的10大类、50项重要工作包括: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努力提高对外开放的质量和水平;加强民族、宗教、国防、港澳台侨、外交工作。
搞好价格调控 防止物价反弹
(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负责)
增加生产、保障供给。继续把抑制食品价格过快上涨作为稳定物价的重点。落实好"米袋子"省长负责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保障主要农产品供给。大中城市要有合理的菜地保有量,稳定和提高本地应季蔬菜自给水平,同周边地区和优势产区协作建设"菜篮子"产品基地。加强重要商品产运销衔接,完善政府储备和商业储备体系,做好主要农产品收储和投放,增强市场调控能力。搞活流通、降低成本。严格执行蔬菜等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认真落实对农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社区平价菜店等的扶持政策,鼓励城市连锁超市、高校、大型企业、社区与农产品流通企业、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对接,减少流通环节,增加零售网点,充分发挥流通主渠道作用。深化流通体制改革。扩大物流企业营业税差额纳税试点范围,完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税收政策。调整完善部分农产品批发、零售增值税政策,推动流通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加强监管、规范秩序。重点加强对食品、药品价格和医疗、通信、教育等服务收费的监督检查,坚决治理交通运输领域乱收费乱罚款,纠正大型零售商业企业违规收费行为,严厉查处发布虚假信息、囤积居奇、操纵价格、恶意炒作等违法行为。把握好舆论导向,正确引导社会预期。
稳定发展农业生产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
(农业部、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负责)
继续开展粮食稳定增产行动,稳定粮食种植面积,着力提高单产。引导农民调整结构,扩大紧缺、优质农产品生产,支持蔬菜、肉蛋奶、水产品等生产。农业补贴继续增加总量,提高标准,扩大范围,完善机制,新增补贴重点向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各种生产服务组织倾斜。继续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今年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平均每50公斤分别提高7.4元和16元。健全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增加粮油、生猪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大县奖励补助资金。实施新10年农村扶贫开发纲要,按照新的国家扶贫标准,全面做好扶贫开发工作,加大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扶贫开发力度,让扶贫对象更多地分享改革发展成果。
加快农业科技进步
(农业部、科技部等部门负责)
大力推动农业科技创新,加大对良种繁育、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关键技术研发和应用的支持力度。加快推进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改革和建设,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完善农业技术补贴制度,促进先进适用农业技术到田到户。建好现代农业示范区,推进高产创建和标准化创建。加快农业机械化步伐。
加强安全生产食品监管和知识产权保护
(食品安全办、卫生部等部门负责)
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大力宣传落实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及其部门监管责任,持续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切实抓好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强化安全教育培训,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增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提高食品安全水平。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动。